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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常识及注意事项你都了解吗?
编辑:南京龙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1-12

现代生活,发票已经渗透到每个人的生活中,吃饭、买东西,需要报销就可以开发票,方便快捷,服务生活。但是发票的使用、领取、权益、类别等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本文将对发票的常识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的讲解,更方便于发票的使用。

发票常识及注意事项你都了解吗?

哪些凭证属于发票范围

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均属发票的范畴。涉税行政性收费收据以及非经营性收付款凭证也视同发票管理。

纳税人如何领购发票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纳税人如何申请自印企业具名普通发票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但均须报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另定。

许可条件:(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3)年普通发票使用量在5万份以上,或者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

(一)申请国税部门管理的自印发票程序:

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上年度普通发票使用数量情况说明或者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的情况说明以及企业拟印制的发票票样,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税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地税部门管理的自印发票程序:

纳税人应在用票前1个月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印制申请。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普通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自行设计表样、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等资料,由主管地税机关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地税机关审批。

如何正确填开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销售业务确认营业、销售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每份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并在发票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严禁转借、转让、涂改、虚开、代开发票。

普通发票丢失、被盗如何处理

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纳税人发生丢失、被盗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当日)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通过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声明挂失作废。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

1、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1)未按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

(2)未规定领购发票;

(3)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4)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5)未按规定保管发票;

(6)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包括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空白发票和伪造的假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倒买倒卖发票,包括倒买倒卖发票、发票防伪专用品和伪造的假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的1倍以下的罚款。

5、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造成偷税的,按照偷税的规定处罚。